課程目標
本課最後,學生應:
(1)了解解經的基本原則。
(2)運用這些原則於選定的經節。
(3)留意若未遵循這些原則,則可能導致教義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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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ndall McElwain
本課最後,學生應:
(1)了解解經的基本原則。
(2)運用這些原則於選定的經節。
(3)留意若未遵循這些原則,則可能導致教義謬誤。
我父親雙手靈巧,他熱愛維修保養的工作,幾年下來,他收集了許多工具及器材,大部分的器材都井然有序地擺放在他的工具間,但有些雜物(像一些螺絲釘、釘子、膠帶等等)則放在一個「雜物抽屜」。這個抽屜是放那些雜項工具的地方。雖然這個抽屜看起來亂亂的,這個雜物抽屜卻在他需要那些工具時顯得重要。
第八課可以稱作「雜物抽屜」。我們會談到解經時的一般性指導原則。我把這個放在解經過程課的後面,因為首先要做的是專注在經文上面。
然而,這課的原則對於研讀聖經卻是重要的。這些原則是有智慧的聖經教師總结出來,做為他們讀經時的指引。請花點時間了解這些原則,並在讀經時運用出來。
►找出一處大家見解都不太一樣的經文,(要是找不到這樣的經文,就討論你們與其他教會對經文詮釋看法不一樣的地方。)討論這個問題:「我對聖經有什麼樣的預設以致我會有這樣的詮釋?」在這裡,你的目標不是「證明」你的詮釋,而是去理解為什麼你相信你所信的。為了從這樣的問題得著益處,對於自己的預設立場要誠實面對,並且尊重那些與你預設立場不同的人的意見。
我在衛星導航輸入了一個地址並按下導航,導航器路線顯示有好幾個轉彎,看完路線導航後,我說:「導航錯了。」所以我又輸入一次住址,「又錯了。」我的乘客問我:「你怎麼知道導航錯了?」我信心滿滿的回答說:「我認得路,導航弄錯了。」幾個小時過去,在完全迷失方向後,我承認錯誤並開始依照導航的方向走。我犯了什麼錯?我以自己的結論做為開始,我認為我的答案是對的,所以我拒絕有不一樣答案的地圖所給的指示。
有些人也是用這樣的方式在讀經。我曾經聽過一位牧師念了一處他不喜歡的經文,他說:「我不知道經文的意思,但經文所說的與要傳達的意思不一樣。」他也是從他的結論開始(我不同意這樣的教導),然後再去唸經文,經文無法與他的結論相符,所以他就決定忽略經文(經文所說的與要傳達的意思不一樣。)
為了解釋經文,我們必須從經文開始著手,然後再找出我們的結論。我們都有某個預設立場,並從特定的觀點著手。這沒有關係,然而當預設讓我們忽略經文清楚的教導時,就有問題了,我們必須確認從經文開始,而不是從我們的結論開始。我們不能容許預設使我們忽略經文。
例子
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 5:48)
有些人會說:「沒有人是完全的!」所以這樣的人就是忽略耶穌的吩咐,他們以他們的結論開始(「沒有人是完全的!」)然後再唸經文。
在學習馬太福音五章 48 節時,我們必須問:「耶穌所說的完全是什麼?我們在哪方面要像我們的天父?」答案就在馬太福音五章 48 節前的經節:我們必須愛我們的仇敵,並像天父一樣地善待對他們,經文說:「因為他叫日頭照歹人,也照好人。」我們必須要有完全的愛。
我們唸作家所寫的書時,有時書本的內容會相互矛盾,當然兩位作家對於某些議題一定會有意見相左的地方。然而,聖經是神的話語,聖經是沒有相互矛盾的地方。神不會改變。[1]因此,即便是幾百年來透過數十個人類的作者傳達,神的話語仍然一致。神的話語不會相互牴觸矛盾。
這樣的原則是啟示教義的必然結果。經文的最終源頭是神,聖經不會自我矛盾,這對於好的聖經詮釋很重要。當兩處經文似乎有矛盾時,我應該問是否誤解了其中一處經文,當我真的完全了解兩處經文時,就會看到兩處經文都是正確的。
例子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28)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拉太書 2:16)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書 2:24)
有些讀者認為保羅與雅各對於信心與行為的角色意見不同,保羅堅信人稱義不是因為遵循「律法的要求。」雅各寫到人稱義是因「行為,不單是因信。」
既然聖經不會自相矛盾,我們知道兩處經文的教導都是正確的。我們是因著信心,而不是因行為稱義。然而,「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雅各書以及保羅書信的後半部顯示出兩位使徒是意見一致的:遵從律法(行為)無法賺得救恩,但是雅各和保羅都同意:假如我們是因信稱義,我們的整個生活型態(行為!)都要改變,我們的日常生活成為我們因信得救的見證,宗教改革者的說法是:「我們單單因著信稱義,但又不是單靠信。」
聖經本身就是聖經最佳的解經人
這個原則與前面提到的原則有密切的關聯。既然聖經不會自相矛盾,我們可以用意義清楚的經文來幫助我們了解意義較為模糊的經文。我們用意義清楚的經文來解釋較為困難的經文,不要扭曲簡單的經文來配合困難經文的解釋。
有本解經的教科書這樣說:「常常聖經較模糊不清的部分都會在另一部分解釋清楚。」[2]透過研讀整本聖經,就是容許意義簡單清楚的經文解釋意義較為困難的經文。
例子
「不然,那些為死人受洗的,將來怎樣呢?若死人總不復活,因何為他們受洗呢?」
(哥林多前書 15:29)
這段經文是說我們應該替已去世的人的代表施行洗禮嗎?有些人是這麼認為的,但是保羅並沒有吩咐替死人施行洗禮。
有些解經人相信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指在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代替在未洗禮前就過世的剛信主的基督徒接受洗禮。保羅說假如沒有復活,這樣的儀式就毫無意義。其他的解經人則認為「為死人受洗」就只是指羅馬書六章 3-5 節的受洗使我們與基督聯合歸入他的死。兩處保羅都沒有吩咐替已去世的人受洗。
無論我們的解釋為何,「聖經本身就是聖經最佳的解經人」這個原則都是作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29 節的指導方針。當我們讀到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9 節、使徒行傳二章 41 節、八章 12 節及十九章 5 節時,我們看到洗禮是給活著的人。既然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29 節沒有清楚地吩咐要替死人受洗,而其他的經文又有清楚顯示初代教會的常見習俗,所以沒有理由相信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是在吩咐替死人受洗。[3]
[1]使用一般的詮釋方法就可以從聖經本身找到神話語的意義。神的話語不是用密碼寫的,
大部分的經文都要仔細研讀找出其意義,是沒錯的,不過經文的真理並非隱藏不得見,經文的基要真理不是隱藏在意思模糊不清的經文裡,詩篇作者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2]神話語的目的在於引導我們,而非隱藏真理。
不需要特別的鑰匙來解開神話語的信息。要特別當心宣稱「可以解開聖經隱藏密碼的書籍。」神說話的目的是要我們了解他的話語。
例子
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馬太福音 24:36)
每過幾年,就會有人出來聲稱:「神向我啟示說耶穌明年就會回到世上了。」1987 年有本暢銷書預言 1988 年耶穌再來,作者隔年又寫了一本書預言 1989 年耶穌再來的書。哈羅德・康平(Harold Camping)因一再預言耶穌再來而出名。傑克・凡因(Jack van Impe)及梅莉・亞吉((Marilyn Agee)等「預言專家」也一再預言耶穌再來的日期,當他們的預言錯了時,他們就又會再改變耶穌再來的日期。
所以當聽到有人又對主的再來做出明確日期的預測時,你就應該記得耶穌說:「沒有人知道」這些事情什麼時候會發生。現今的人怎麼可能還宣稱他們比耶穌更清楚知道天父的計畫呢?這處經文的清楚意思警告我們要小心那些自稱知道耶穌再來日期的人。
並非所有福音派作者均接受這原則,但我認為這是解經必需。這原則講的是,假如神下達指令,他讓順服變得可能。
試想有位父親說:「兒子啊,為了取悅我,你必須在兩分鐘內跑1英里。」這位兒子或許有一段時間會盡全力去試著達成這個要求,但他總達不到父親的期望,最終,他就會很灰心而放棄努力。這是一位好父親嗎?
有些人把神想像成不通情理的父親,當神說:「要聖潔」[1],他們說:「神知道我們沒有能力順服他的命令。」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說神要求不可能的事情,他嘲諷那些「以神的(命令)來衡量人力量的人。」[2]加爾文相信神會吩咐我們做一些他知道我們無法順服的事情。你認為神會比在世上的父親還糟糕嗎?
我們不用「神的命令來衡量人的力量」,我們用神的能力來衡量神的命令。靠自己的力量,我們無法順服神的命令,但是慈愛的天父會加添力量給他的兒女來服從他的命令。我們相信慈愛的天父不會以做不到的命令來讓他的兒女感到灰心。恩典會伴隨著聖經的每個命令,使我們能服從命令。
耶穌吩咐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3]這既是要服從的命令,同時也是我們要領受的應許。神吩咐我們要專心一意地愛神,這也是說假如我們信靠他,他也應許賜給我們專心一意的心。
例子
你們要完全,像你們在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 5:48)
從前後文,我們可以了解耶穌是指愛而不是表現。我們也了解這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就能做的事情。吩咐我們「要完全」的神就是可以實現這個命令的神。詩篇作者見證說:「唯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行為完全的,他是神。」[4]
我們必須妥善理解耶穌的命令。要以耶穌教導的前後文以及聖經對於完全(專心一意)的心及聖潔(分別出來)的子民的教導這樣的脈絡來閱讀經文。一旦我們了解這點,耶穌的命令就成為恩典的應許,而不是人類努力也無法達成的標準。
[1]作為福音派的基督徒,我們接受聖經是教義及實踐的最終權威。宗教改革者使用這個專有詞彙 sola scriptura(「唯獨聖經」)來指聖經包含所有救恩必要的知識。今天,我們仍持守這個原則,
然而,很重要的,我們必須要意識到透過各式各樣的方法來詮釋我們所讀的經文。就大部分福音派的人士來說,我們可以透過三道「窗戶」或「透鏡」來閱讀聖經。這些透鏡不會替代聖經的權威,它們只是閱讀及了解聖經的窗口。
為了能完全了解聖經,我們必須使用三個透鏡,假如我們忽略一個透鏡,就有可能誤解經文。使用這些透鏡閱讀聖經可以幫助我們更加了解神話語的信息。
這個畫面可以幫助你看到這些透鏡與聖經的關係。我們透過透鏡來看聖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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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鏡一:理性
理性是我們使用的第一道透鏡,這透鏡問說:「這處經文合理的解釋是什麼?」理性的透鏡要我們使用頭腦來理解我們所閱讀的經文。理性的透鏡知道聖經是頭腦能以理性的方式來理解的。
有些基督徒反對理性,他們的論點是我們無法信任墮落的心智能理解神的話語。然而,保羅在提出論點時總是很一致地訴諸理性,例如,在羅馬書保羅問了一連串的問題指引他的讀者以理性理解救恩的偉大道理。雖然我們的理性絕不會是最終的權威,我們不應該忽略聖經理性的意義。
透鏡二:傳統
我們看經文的第二道透鏡就是傳統。傳統問:「綜觀歷史,基督徒是如何理解這處經文的?」透過歷代基督徒的洞見,傳統測試我們對經文的理解。
傳統包括初代教會的信經,把歷代基督徒連接一起的偉大教義以及早期的教導,傳統讓人們看見聖經如何透過教會歷史得到詮釋。
教會傳統沒有對所有的議題都意見一致,最有權威的傳統就是教會在「各地及一直以來」的教導,必須考量個別教派的傳統,但是這樣的傳統沒有像普世教會的傳統那樣有權威。神透過傳統來幫助我們了解他的話語。假如你發現聖經有兩千年以來都沒有人看出的東西,你應該假定你的想法是錯誤的!
透鏡三:經驗
經驗是最後一片透鏡。這透鏡問說:「我的理解是否符合其他基督徒的經驗?」把經驗放最後可以避免把個人經驗的主觀主義置於客觀真理之上。然而,在平衡傳統與理性時,經驗就顯為寶貴了。
每道透鏡都是重要的。假如只使用傳統,我們就會落入羅馬天主教的錯誤,就是視教會的教導等同聖經的地位。假如只使用理性,我們就會落入理性主義,就是視頭腦為最後的權威。假如只使用經驗,我們就會落入情感主義,就是以個人經驗取代聖經的教導。研讀聖經時必須使用每道透鏡,而每道透鏡都要順服在聖經的權威下。
例子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以弗所書 3:14-21)
保羅禱告以弗所的信徒與神的關係能向下紮根,他祈求他們能夠「充滿神一切的豐盛」。假如我們透過這三道透鏡閱讀這段禱告,我們會找到什麼?
傳統。歷代的基督徒都教導說,神應許信徒與主能有更深的相交。對於神如何在信徒身上實現這個應許,在許多細節上基督徒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綜觀教會歷史,來自不同背景的基督徒都同意神呼召他的兒女,都能與他建立更深層的關係。
第二世紀的愛任紐(Irenaeus)寫道,神對我們的目的是「我們能有神的形象與樣式。」[3]愛任紐相信每個信徒都能「充滿神一切的豐盛。」在第四世紀,東方的作家如尼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教導基督徒要「以榮耀換榮耀」,更多地充滿神一切的豐盛。在第十七世紀,法國的天主教徒弗朗索瓦·芬乃倫(Francois Fenelon)寫道,透過神施恩的力量,我們可以「活得像耶穌,思想像耶穌...」,[4]籍着神的恩典,我們可以效法他的樣式。
理性。讀到保羅的禱告時,我們的理性問:「這個禱告是否與其它的經文一致?」把這個禱告詮釋成是對基督徒能有與神更親密關係的應許是否合理?再看看別處的經文,我們看到羅馬書十二章 1 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23 節以及其它的經文都有提到信徒能有與神更緊密的關係。「完全被神的豐富所充滿。」的事實是合理的。
經驗。綜觀歷史偉大基督徒的經驗,都是他們渴望與主有更深一層的關係。每位委身的基督徒都渴望生命能有更多神的充滿,偉大基督徒的見證告訴我們神的恩典滿足這樣的渴望。
「傳統是幾世代下來聖靈教導的果子…傳統並非無誤,但也不能不予重視,若我們無視傳統就是剝削自己。」
- J.I.派克所著
Upholding the Unity of Scripture Today
課程的一開始,你閱讀了你們契友有不同看法的經文,在學習了這課解經的原則後,再回頭看看你們看法不一致的經文,問問這些問題:
我是否以結論開始?在還沒讀經文前,我是否已有對經文的意思已有自己的看法?
我對經文的詮釋是否有與其他聖經的經文牴觸?
其他的經文是否有對於這節經文更清楚的解釋?
我的詮釋是建立在隱藏的信息,或是我以盡可能清楚的方式來詮釋經文?
這是否是帶有命令的經文?假如是,這個命令所指應許是什麼?
歷代基督徒教會的傳統怎麼看這節經文?
這節經文清楚合理的解釋是什麼?
我和其他基督徒的經驗怎麼看這節經文?
以上的問題不能保證你們會找到對於某處經文會有完全一致的看法,但是,這些問題可以幫助你們找到相同看法之處。假如還是不能,這些問題也能幫助你們精確指出,委身於神話語的虔誠基督徒不認同聖經某些經文詮釋的理由。
(1) 了解聖經詮釋的基本原則,可以幫助你在研讀聖經時不會做出錯誤的結論。
(2) 從經文本身開始,不是從你的結論開始。不使你的預設讓你忽略經文。
(3) 聖經不會相互牴觸。假如有兩處經文似乎有所矛盾,問自己是否你有誤解其中一處經文。
(4) 聖經本身是聖經最佳的解經人。讓意思清楚易瞭解的經文來解釋較困難的經文。
(5) 經文是寫出來讓人理解的。尋找經文清楚易解的意思。
(6) 聖經的命令意指聖經的應許。給予我們命令的神會加添我們力量來服從他的吩咐。
(7) 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原則意指聖經涵蓋救恩必備的所有知識。
(8) 我們透過有助理解神話語的三道透鏡看待聖經:
傳統:歷代基督徒的洞見。
理性:理性理解經文意思。
經驗:基督徒的屬靈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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