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目標
(1) 學生能解釋:
- 信徒戰勝罪的特權和重要性。
- 神所預備的恩典為了過得勝生活。
- 因為與基督連結而有的屬靈生活。
- 離開恩典的屬靈警告。
- 基督徒對於特殊恩典議題的信念。
(2) 學生將高度期許自己活出戰勝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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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tephen Gibson
(1) 學生能解釋:
(2) 學生將高度期許自己活出戰勝罪的生活
► 一起讀羅馬書第六章。這段經文怎麼說救恩的影響?
個人救恩的確據是約翰一書的主題之一,約翰說明他寫這封信的理由,他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五 13) 。
► 若有人懷疑自己是否得救,他該怎麼做?
使徒知道信徒終究需要知道自己得救的確據。他說信徒尋找自己得救確據的基礎是恰當的,整封書信他都提出例證,如「我們就知道」,[1] 他說信徒可以使用這些證據來讓自己放心。[2]
約翰一書當中最受強調的信徒特徵就是戰勝罪惡。信徒的正常狀態就是不恣意妄為的生命,使徒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二 1) 。使徒以這句話告訴信徒在生活中不要做惡妄為,他寫信的目的就是要告訴他們得勝生命的重要性。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二 1b–2)。
在這裡,約翰認知人還是會犯罪,雖然是可以不必要的,他向我們保證假如信徒犯罪了,基督的犧牲可以贖罪,但這不是說信徒可以回到罪中,然後不用悔改,就可以自動罪得赦免了,經文只是在說基督的犧牲替我們,也替全世界的人贖罪。我們都知道全世界的人不是都自動就得救,罪要得赦免,首先悔改是必要的,無論罪人是否曾經是信徒,假如信徒犯罪了,為了與神維持關係,他一定要悔改。
以下約翰一書的經文說到信徒最明顯的差別就是不會恣意犯罪,中括號的字是補充說明。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不順服神的人不會有這個證據〕。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二 3–4) 。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三 4–6)。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三 7–8)(三 7–8)。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三 9)。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假如他不住在基督裏面,他就會犯罪,假如他犯罪,他就不住在基督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三 24)。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真正的愛讓人有想順服的動機,不順服就是沒有愛〕(五 2–3)。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世界的誘惑和靈〕;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五4)。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五18)。
► 在這些經文中,信徒有哪些顯著的特色?
從這些經文來看,信徒的顯著特徵似乎就是他的生命是順服於神,戰勝罪是信徒極大的特權。
[1] 約翰一書二 3、二 5、 二 29、三 1、三 14、 三 19、三 24、五 2、五 18
[2] 約翰一書1:9
[3]談到罪,我這邊指的是外在的罪,罪這字最常見的用法定義是:故意違背神所啟示、書寫下來的律法,以及違背神的任何誡命。「凡從神生的」,只要他活在信心、愛心和禱告中,他就不會,也不能故意去犯罪。只要他因基督而相信且愛神,在神面前傾心吐意,他是不會故意去違背任何神的命令。
-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凡從神生的兒女特權》(The Great Privilege of Those That Are Born of God)
有時,否認信徒能戰勝任意犯罪的人會引用約翰一書一8,這經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但,「無罪」的意思是什麼?意思是指信徒持續故意犯罪嗎?但,這樣的解釋就會與在前面所引用第三章的經文不一貫,假如約翰前面說: 「每個人都持續在犯罪,包括信徒在內」,那他怎麼可能在第三章說出不一樣的話,這是不合理的。
經文的脈絡會解釋意義何在,第七節說到神應許洗淨一切的罪,這應許是給那些「在光明中行的人」,也就是遵守真理和順服神的人。現在順服神的人,他們過去所犯的罪都已被基督的寶血洗淨。
但還是會有人否認自己曾犯罪,需要被潔淨,這些人就是說自己無罪且「自欺」的人,他們聲稱自己從未犯罪,或不需要基督就能解決自己犯罪的問題。
在第九節說到赦罪和洗淨的應許,第十節約翰又說那些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了。
約翰寫信改正那些認為自己不需要被基督寶血洗淨和赦罪的人,也就是那些不認為自己需要救恩的人,他不是在說信徒持續去犯罪,因為這樣的說法是牴觸約翰在這封信要傳達的要點和論述。
得勝的生活總是不容易,因為與生俱來的敗壞與人性缺陷。所以許多人相信生活上不犯罪是不可能的,但神的恩典可以解決剛剛所提到的兩個問題。
► 什麼是與生俱來的敗壞?
與生俱來的敗壞是人性本惡的意思,信主後,信徒會與傾向犯罪的天性拉扯,但神的恩典不僅讓信徒每天活出得勝的生活,也洗淨與生俱來的敗壞。[1]
與罪的天性共存不是我們終其一生都要面對的景況,活出得勝的生活,信徒需要認清自己必須毫無保留,在神面前降服自己的心意。在交出自己的主權的那刻,神會洗淨信徒的心,讓他可以完全地愛神。
► 什麼是缺陷?
缺陷是身體或心理的限制或缺乏,因為亞當犯罪,以及不停犯罪造成人類的衰敗,我們的心理、 生理和情緒都比神原先設計的樣式要脆弱許多。
缺陷就是我們會犯錯。在某個情況下,我們不知道如何做正確的事情,或對某個階級的族群或種族會有錯誤的看法。錯誤的想法在人得救時不會自動就被修正,假如有人選擇錯誤,那錯誤的想法就會導致錯誤的行為, 所以這人就會做錯事情。
缺陷可能讓人有所掙扎。原因或許是他還沒學到如何運用聖經的原則,或許他還沒有培養紀律幫助自己對抗自我衝動,或許他沒有養成讓自己強壯的每日好習慣,也或是他沒有了解順服聖靈帶領的重要性。
我們必須不要太快地去論斷別人,因為我們不是每次都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故意犯罪,很多時候,人做錯事是因為缺少知識和靈命不成熟。
你是否想過你所面臨的誘惑是從來沒有人有過的?是否曾經想過完全戰勝罪惡的人生是真的有可能嗎?神應許讓我們有能力的恩典,這恩典不單是彌補我們在誘惑中的軟弱: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十13)
► 從這節經文我們可以知道什麼?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一些重要的事情:
[1]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 23;約翰一書一 7;使徒行傳十五 9
► 學生翻開羅馬書第八章,查閱這段課文所提到的經節。
對於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羅馬書第八章有非常棒的描述,聖經說當我們甚至都不知道怎麼禱告時,聖靈替我們禱告。
這章告訴我們如何活出得勝的生命,如果我們遵守聖靈的帶領而非順從肉體(第一節) ,那就不會被定罪,透過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就有能力完成神期許我們完成的義 (第四節) 。
假如有人被罪的天性所掌控,這人就不能討神的喜悅(第八節) ,要被定罪(第一節) ,並受神的審判 (第十三節提到的死) ,但是聖靈的能力與引領,我們可以不犯罪 (第十三、十四節) 。
有時會有以下的問題:
初代教會的共識是假如有人故意悖逆神,那他就離開了救恩,早期的牧師都會警告信徒要以信心堅持過得勝的生活,因為聖經裡面有很多類似的警告。
罪人悔改信主的那刻,他承認悔改自己所犯的罪,隨著生命每天與神聯結,他看見他需要做出的改變,有可能是行為、習慣 、娛樂或言語上不討神喜悅的地方通通需要改變。聖經說: 「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1]
假如有信徒決定他不願意改變自己做錯的地方?假如他決定回到悔改認罪前的罪惡人生呢?
有時,人們會說這樣的話:
以上的想法讓許多人在悔改信主後又回到罪中的生活,他們認為即使沒有戰勝罪惡,他們不會失去救恩。理解聖經對於信徒安全感的教導很重要。
[1] 哥林多後書七 1
約翰福音十五 2–10是有名的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這比喻可以回答一些重要的問題。
我們如何住在基督裏面?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 (第十節) 。停止住在基督裏的意思就是停止順服基督,假如是這樣?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第六節) 。若有人停止順服,就會停止住在基督裏面,那他就會被棄絕,枝子被燒的比喻說明了完全的丟棄。
「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第四節)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 (第二節) 。若我們沒有順服的住在基督裏面,就無法結果子,結果子的意思是生命有所改變,生命得祝福並有神的恩典引領,假如有人不順從神,他就與神所預備的生命隔絕,所以就無法活出神的恩典,而沒有結果子的人就要被丟棄。
救恩是靠著恩典而白白得到的禮物,但若你沒有與賜予者保持聯繫的關係,你就無法保有這份禮物。假如莎莉送威利一本書,這書真的就是屬於威利的了,他可以想怎樣就怎樣。莎莉想叫威利唸這本書,但即便他不想照做,莎莉不能把書拿回來。威利可以把書放外面給雨淋,把書撕爛或是用書打蟲子,無論他怎麼對待這本書,她都不能把它拿回來,因為這本書已經送他了。威利對這本書的所有權並不是建立在與莎莉的關係上,即便他們兩個變仇人,他仍是書的主人。
葡萄樹的比喻說明救恩是不同於上述送禮物的例子,你無法在沒有與給予者建立關係的情況下還保有救恩。基督就像賜與我們生命的葡萄樹,[1] 必須有連結的關係才能擁有救恩,聖經沒有任何一個地方說無論我們做什麼事,仍然可以擁有救恩,與基督隔絕就是與救恩隔絕,藉由信靠和順服神,我們能保有這份得救的關係。[2]
燈泡與電是現代版的比喻,只要電源持續供應,燈泡就能持續發亮,若與電源切斷,燈泡就無法發亮,一樣的道理,永生是建立在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上,他的生命流進我們的生命,若與基督隔絕,就無法保有永生。
[1] John 15:6 約翰福音十五 6
[2] John 15:10 約翰福音十五10
有些人說寫在生命書上的名字是不會被刪除的,但仍至少有一個方法可以移除上面的名字: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啟示錄廿二 19)。
幾乎沒有人干犯刪除啟示錄書上任何部分的罪,然而這邊要講的重點是刪除生命書上的名字是可能的。
聖經警告我們得救的人會因完全被罪擊敗而失去救恩,「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示錄三 5) 。許多的應許賜給在啟示錄中的教會,當中有許多是與救恩有關的 (見二 11) ,然而所有的應許都取決於信徒的爭戰得勝,這些是得救的信徒,然而假如他們被罪所勝,就會失去救恩。
曾有一時,保羅非常擔心他在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可能會放棄信仰。他說假如真的這樣,那他傳福音的勞苦就歸於徒然了,[1] 這說明了信徒是有可能完全離開信仰,連最初的悔改信主也都毫無價值了
彼得後書二 18–21,我們看見有假教師欺騙「因認識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的信徒,這些之前的信徒「曉得義路」,但卻離開了,經文說比起他們又回到罪惡的生活型態,倒不如一開始就不認識義路。這說明了又回到罪中的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假如人失去救恩是不可能的事,那他就絕不會比得救前的景況還糟。
兒女的身分是可以改變的,我們原本是魔鬼的兒女,[2] 是憤怒之子,[3] 但當神接納我們成為祂的孩子時,我們兒女的身分就改變了,當浪子離開他的父親時,他失去作為兒子的一切福利,但當他回來時,他的父親說他是曾死去的兒子。[4]
神要信徒有安全感,但不是建立在會讓他們陷入真正危險的假確據上,我們不能對信徒承諾一些神沒有說的應許,神沒有應許無論我們做什麼都不會失去救恩,神的應許是引領並幫助我們戰勝罪,這是足以讓我們不用恐懼的確據。
有時候,一些信徒懷疑自己的救恩,或許他們曾經很確定自己是得救的,但懷疑自己是否仍與神有得救的關係,聖經在這重要的問題上給了明確的答案,神的旨意是要信徒對自己救恩有確信,好讓他們「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5] 不用懷疑自己是否能通過神的考試。
當信徒有懷疑時,不應曾經很肯定自己是得救的人就忽略這些疑慮,「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6] 自我省察非常合宜的,若有人知道自己的救恩是來自遵守聖經得救的步驟,也藉由與基督建立順服的關係而住在基督裡面,他就可以確定自己有屬靈的生命。
[1] 帖撒羅尼迦前書三 5
[2] 約翰福音八 44
[3] 以弗所書二 2
[4] 路加福音十五 32
[5] 約翰一書4:17
[6] 哥林多後書13:5
[7]相信自己可能會離棄信仰,也惶恐自己可能在信仰的道路上跌倒,這樣的人可以得到安慰,也不用受焦慮的折磨,因為當他知道自己可以不用因撒旦、罪或世界的威脅、或因肉體的軟弱而離棄信仰時,他可以得到所需安慰,也可以不用憂慮,除非他有意要屈服於誘惑,和忽視認真活出自己的救恩。
亞米念(James Arminius) 《救恩的確據》(On the Assurance of Salvation)簡略
注意事項:可請班上同學解釋以下的內容。(須避免的錯誤:「期待過低」和「為什麼有關係」,以及最後一段 (得勝生活的實際引導) 。
戰勝罪惡似乎是不可能的原因有兩個:缺陷和與生俱來的敗壞,我們要記得神不會因人類的限制而把我們定罪,神的靈賜給我們能力來完成祂的旨意,缺陷不是罪,也沒有人要因為缺陷就犯罪。
與生俱來的敗壞在得救信主後仍持續影響,但神預備潔淨的恩典,不會因出生就有人性的敗壞而受責備,但假如持續留住敗壞的天性,那就是我們的錯了。所以不是缺陷也不是與生俱來的敗壞使我們失去得勝生活的盼望。
透過對基督的信心,我們與基督連結,我們認同他的死與復活,對我們而言這就是罪已死去,復活有新生命,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在他裡面,基督徒生活不僅是效法基督,全力以赴而已,基督徒的生命是因有基督在我們裡面,基督在世時,他已戰勝罪,他現今仍得勝並住在我們裡面。
有位衣衫襤褸的貧窮婦人出現在大城市街旁的人行道上, 她的頭髮雜亂糾結並發出臭味,全身骯髒黏膩,眼神盡是絕望的她枯坐在路旁。突然,街道轉角處有陣騷動,原來是偉大的王子與他的大臣的車隊經過,這位王子長的英俊挺拔,心地又善良!當他的馬車經過這位髒兮兮的婦女面前時,王子突然對馬伕長說: 「停!」
馬車停下後,王子對僕人說: 「我要娶那個坐在人行道旁的婦女!」
現在場景換了!映入眼簾的是皇宮的婚禮,我們看見了什麼?仍是一頭亂髮身穿破爛衣服的骯髒婦人,她身旁有著要幫她拉婚紗裙襬的侍女,也有侍女準備芳香皂與香水要服侍她,但這位婦女對在這大喜之日好好盛裝打扮卻一點都沒興趣,有位侍女問: 「王妃殿下,您難道都不想裝扮一番嗎?」新娘回答: 「這是他看見我當時的模樣,他看見我時就說想要娶我,所以我想我有沒有打扮都沒關係。」
我們會對新娘的態度感到吃驚,因為王子愛她,所以不想讓她處在原先的景況,因為王子在她一點吸引力都沒有時,就愛她,她應該在王子面前展現自己最美麗的樣子。
當我們還是罪人時,神就愛我們了,但這不是說犯罪沒關係,因為神愛我們,祂要改變我們的景況,因為祂愛我們,我們應該要有取悅神的形象與品格。
在世界各地,基督教信仰已被參雜了迷信,重覆的禱詞、情緒的經歷、 斥責邪靈 (牠們可能是某些罪的源頭) 、自我傷害身體、戴某種護身符、在家中擺置屬靈的象徵物或是用特別的油來膏抹身體等這些方式已成為有些人教導戰勝罪的方式,這是透過「屬靈魔法」得到的勝利。
有些人對戰勝罪的教導又過於簡單,他們說救恩的經驗和聖靈充滿會永久摧毀罪的權勢,但他們沒有強調靈命成長、自律和時常保持警醒的需要。
無法戰勝世界與罪的人應誠實地問問自己以下的問題:
請全體學生一起讀「信念論述」至少兩次。
得勝的生命是每位信徒的權利與義務,信徒的生命來自與基督所建立的關係,拒絕神旨意,並回到罪惡生活的信徒就是斷絕與神的得救關係。神預備賦予能力的恩典,讓信徒都能戰勝所有的試探。
(1) 經文作業:每一位學生會分配到以下其中一段經文。請在下次上課前研讀這段經文,並寫一段文字總結該經文關於本課主題的教導。
(2) 測驗:下次上課開始時,會先進行第九課的測驗。請仔細準備測驗的問題。
(3) 教學實習:請記得安排並回報你的課外教學實習時間。
(1) 約翰一書的主題為何?
(2) 約翰一書中最被強調的信徒特徵是什麼?
(3) 我們可以從哥林多前書十 13學到哪四件事情?
(4) 信徒如何一直住在基督裏面?
(5) 要持續擁有救恩,所需要的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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